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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因“钱不够花”绑架杀人 死者曾吹嘘家资百万

2011年04月29日 07:4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年仅19岁的徐廷雷,在一个月之内接连绑架撕票两名少女,致使两名少女在同一“屋檐下”遇害,尸体被埋藏于同一地点。

  “人绑来了,钱却不好要。怕事情败露,所以决定不如把她们干掉来得干净。这么想,就这么做了,没有多考虑什么……”法庭之上,这名“90后”的讲述轻描淡写,似乎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核准死刑裁定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徐廷雷执行死刑……

  母亲向警方哭诉女儿失踪

  “我女儿被人绑架了,绑匪打来勒索电话要3万元赎金,不然就让我再也见不到女儿……”2008年11月28日晚上11点多,德州市民李女士哭着到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公安分局报案。

  李女士的女儿于娜时年21岁,在德州某大型商场卖服装。在报案的前一天,女儿于娜告诉母亲当天要加班到晚上9点。当晚9点多,于娜又给母亲打电话,说晚上不回家住了,要跟同事孟姐去她家做伴。

  然而,到了2008年11月28日晚上9点,李女士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用女儿于娜手机打来的电话,说:“你是于娜的母亲吗?于娜在我这里,我手里紧点,需要钱,打3万元到我的账户里!”对方威胁李女士,如果她明天上午9点前还不汇钱的话,就见不到女儿于娜了。

  通过走访相关证人,警方得知于娜当天声称是和刚结识的男朋友到禹城去看父母,只是没敢让家里知道。随后,警方又调取了于娜离家前和离家后的通话记录,最终把嫌疑人目标锁定在于娜的男友徐廷雷身上。2008年12月1日,警方在禹城市汽车站某宾馆,将徐廷雷及其同伙李德康、女子张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一举抓获。归案后,3人承认,于娜已经被他们杀害了。

  据徐廷雷称,他伙同他人杀死于娜,是因为于娜自称家有百万资产,才产生了绑架勒索的恶念。

  据徐廷雷交代,他和于娜是偶然相识的。案发半个多月前,徐廷雷到德州某大型商场找女同学秦某玩,无意中结识了秦某的女同事于娜。很快,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但于娜并没将此事告诉家人。有一次聊天,于娜夸口说自己家有上百万家产,她想要什么就给买什么。而事实上,于娜家只是一个普通家庭,或许是出于虚荣心作怪,让她吹嘘出这样的谎言。但于娜万万没想到,正是这句吹嘘谎言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徐廷雷立即把于娜家有百万家产的事告诉了朋友李德康,并密谋合伙对于娜实施绑架敲诈。“反正她们家有的是钱,要个三万五万的应该不成问题。”两人一拍即合。

  随后,徐廷雷骗于娜说要带她回禹城老家见见父母,玩上两天。于娜应允,并于2008年11月27日下午两点多,告诉部门经理要去禹城的男友家见对方父母。后来,徐廷雷及其在练歌房认识的女友张某一同坐上了开往禹城的客车,此时李德康按照约定分工早已提前回禹城准备好绳子、摩托车等作案工具等候……

  到禹城后,徐廷雷、李德康、张某带着于娜在县城转了转。天快黑时,他们一同到了徐廷雷老家一套没人住的房子。刚进屋,徐廷雷和李德康就用绳子迅速绑起了于娜的手脚……当晚9点多钟,徐廷雷让李德康给于娜的母亲打电话、发短信,让她准备3万元赎女儿。

  11月29日上午,徐廷雷和李德康继续向于娜的母亲勒索,并给于娜的姨妈和表姐也分别打了电话。然而,由于徐廷雷提供的账号和户名对不上,而且他没能再找到新的账号,所以于娜的母亲一直无法将钱汇出。

  拖到下午四五点钟,徐廷雷没了耐心,他怕时间长了事情败露,而且于娜由于害怕总是喊叫,容易引起邻居怀疑,所以痛下决心:干掉于娜,以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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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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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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