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本报今日济南C16版刊登《假装购物,偷走店主手机》一文,报道了一女子在泺源大街附近一商场行窃的事。27日上午,历下公安司里街派出所的民警在该商城内将这名故伎重施的女贼人赃俱获。
“我错了,我就是一念之差”
4月15日,本报报道了泺源大街附近,一商城内衣店店主手机失窃的事情,监控显示一女子假装顾客突伸贼手。
接到店主报警后,历下公安司里街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该商城地处繁华路段,人员众多,流动性大,民警感觉该女子很有可能还会“故地重游”,于是加强布控,并将监控截图发给业户以示提醒。
果然,4月27日上午,商城内一家皮包店的一个粉色挎包被偷。
“咦,刚才那顾客咋如此眼熟?”女店主皱眉头一想,立即追了出去,“没错,她就是监控截图上的那名女子。”
司里街派出所的民警接警闻讯赶来,那名女子手里正拎着刚偷来的粉色挎包。
“我错了!一念之差。”民警一亮明身份,女子情绪激动欲下跪求饶。
“早知道会被抓,就想惩罚自己”
她叫小霞(化名),来自历城,今年27岁,无业。
现场,除了粉色挎包,小霞所背的白色女包和两部手机也来路不明。
在小霞家里,民警也发现了不少诸如高跟鞋、女装、皮包等物品,几乎像个杂货铺。小霞承认,那都是自己逛商场时顺手偷来的,能用的自己就先用上啦。
“我知道终有一天会进来的。”小霞家境贫困,可她说,这么做是“为惩罚自己”:去年冬天与男友分手,让小霞备受打击。
“我为他付出那么多,很多事都没敢告诉家里。”4月28日下午,在司里街派出所说这话时,小霞低着头抽泣,左手狠狠地撕扯着右衣袖。
2010年12月份,在花园路附近一商城闲逛的小霞一时冲动,偷走了店主放在柜台上的钱包。
“我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被监控拍下。”小霞告诉记者,这样她就会被民警抓住、关起来,“我想以这种方式惩罚自己,也想引起他的注意。”
“我也干过生意,知道大家不易”
第一次作案,小霞忐忑不安,她说自己一晚上没睡好觉。可未能“如愿”被抓,小霞也变本加厉起来。
“她主要在泺源大街和花园路附近的这两家商城下手。”司里街派出所副所长靳鹏说,经查,小霞在这两个商城内假冒顾客“顺手牵羊”十余起,累计偷窃现金5000余元,均已被她挥霍;像手机、皮包、衣物等物品,她没有销赃,或自用或存放家中,总价值3000余元。
面对记者,小霞称自己也跟亲戚开过店铺卖过衣服,“深知打工赚钱不易”。但同时她也有些不屑:“我感觉(店铺的)那些人都挺不在乎的,东西乱放。”小霞说,以前她卖东西都把手机、钱包等物品随身携带,从不放在柜台上。
目前,小霞已被警方刑拘,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片 本报记者 尉伟 实习生 石娜娜 钱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