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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前后酒驾高发 交警提醒勿心存侥幸

2011年04月29日 2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昌4月29日电(刘占昆)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节假日前后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相对高发期,江西警方提醒市民,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对自己和其他人造成伤害。

  从5月1日起,备受群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法律修改后,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具有明显的时段特征,节假日前后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相对高发期,查获的酒后驾驶行为同比工作日期间增加明显。

  江西省交警部门表示,自今年“五一”小长假开始,机动车驾驶人将为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付出更多代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情节更为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危险行为,除处罚金外,还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法律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江西交警部门提醒,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对自己和其他人造成伤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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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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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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