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区位排污怎么办?先帮你清运再核减10倍的清运费;为整治西流湖沿线的垃圾,3个区已采取行动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这些实实在在的行动,是上周郑州市召开重大项目推进会后,各县(市、区)以及市直有关单位的落实情况。
关键词
污水有偿收集
不按规定排污
先帮你清运
再核减10倍清运费
污水不在规定区域排放,不达标乱排放,这些问题如何才能根治?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重大项目推进会上获悉,市城管局已经研究制定《对污水实行有偿收集清运实施方案》讨论稿。
该方案规定,不适当排放污水、不达标排放污水、不按规定区位排污,先由城管局收集清运,清运结束后界定责任单位,再由市财政局核减责任区、工程项目部或市直部门10倍清运费。
如果发生阻挠清运队作业的,直接扣减所属责任单位10倍经费,并限期一天内解决。
如果污水不按规定清运,清运费每季度加5倍,以此来加大惩罚力度。
关键词
西流湖垃圾整治
中原区等3区已采取行动,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上周例会上,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曾要求高新区、中原区、二七区加强对西流湖沿线居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清运工作。
昨日,市政府督查室汇报说,三个区已全部采取行动,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中原区将西流湖沿线4处积存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对周边实施绿化。道李、宋庄等34座垃圾收集房已投入使用,并为每个村民组配备1名环卫保洁员。
二七区则在沿线村庄设立了13个垃圾收集点,配备专职保洁人员,确保每日收集,每日清运。
高新区对沿线陈庄、南流5个农村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现已做到日产日清。
关键词
联审联批问责
3周以上没完成承办事项,将在全市通报批评
昨日的会上还公布了《关于增强联审联批日例会效能的若干意见》讨论稿。
讨论稿明确,日例会参会单位必须由熟悉业务并能代表本单位作出决策的1名副职领导和1名中层干部参加。如果例会上确定了责任单位,该单位却迟迟不行动怎么办?
讨论稿明确规定,将加大审批事项的效能监察和问责力度。“对限时办结事项超过2周未完成的,要对单位主管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约谈;3周以上未完成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今后,对于“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将严厉查处。凡被项目单位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河南商报记者李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