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一家贸易公司的空调导购员因为迷上彩票,将手伸向公司的货款。在挪用29万多元货款无法归还后,他玩起了失踪。近日,该导购员被法庭审判。
37岁的肖某是南宁市人。2009年8月,他应聘到南宁市某贸易公司担任业务员。公司将他安排在南宁百货大楼五象店担任空调导购员。按照工作流程,肖某向顾客推介空调后,如果顾客要购买,则要到店里的收银台交款,再由他签字确认后送货。至于货款,则由店里与他任职的公司核查后结算。
从去年6月开始,这家贸易公司核查销售货款时,发现由肖某推介的空调货款回笼有问题。公司要求他回来对账,他却以种种理由推脱。公司下达的两个月限期过后,他玩起失踪,不但人不来上班,连电话也不接了。
在该公司的努力下,肖某迫于压力,于去年8月22日到公司交代了私自挪用货款的事实。据他交代,从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间,他共挪用货款29.7万多元。
该公司领导将肖某扭送公安机关后,他对自己挪用货款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担任空调导购员后,因为喜欢买彩票,但又没有钱,他便瞄准公司的管理漏洞挪用货款。
今年4月26日上午,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对肖某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南宁市一家企业的有关领导,还组织了单位数十名员工赶来旁听。在公诉人、法官的轮番审问下,肖某对自己的做法深表悔恨,旁听者也深受教育。
按照肖某所在公司的规定,卖出空调的货款,应该交给店里的收银台,可“为了方便”,本不应该持有发票的导购员肖某,手上却有公司的空白发票。正是凭着发票,他才轻易给客户开票并直接收款不上缴。
该公司送货环节的漏洞,也给肖某可乘之机:该公司送货时,根本没有与收银台核对是否已收货款,便凭肖某的签字就直接发货。
在庭上,肖某不断声称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他均一一承认。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公诉人当庭建议法院对他从轻处罚。庭审结束后,法官表示将择日宣判。(南国早报 骆南华 黄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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