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酒后乱性,欲强奸老乡的女儿未果,事后以道歉为名携带匕首回到被害人家中,结果被扭送公安机关。目前,该男子已被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罗某,29岁,贵州省都均市人。2011年4月7日13时许,罗某到其老乡家中喝酒。当天下午15时许,由于酒后乱性,犯罪嫌疑人罗某窜到老乡宿舍的隔壁,同样是贵州老乡李某的家,趁家中无人,强行将独自在家看电视的李某的女儿李小某(14岁)抱到床上,并不顾李小某的反抗,脱掉李小某的衣物,一边用手卡住李小某的脖子,一边用手摸李小某的胸部、阴部,强行要求李小某与其发生性关系,由于李小某的强烈反抗和大声呼喊,罗某并未得逞。
事后,罗某觉得愧对老乡,于当天下午17时左右到李某家中赔礼道歉,但是又怕李小某的父母打他,所以随身携带了一把单刃匕首防身。见到李小某父母时,由于害怕,罗某转身就想逃跑,被李小某的父亲一把抓住,并扭送至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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