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点,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案件。员工离职后并未收心,拿着别人的门禁卡回到公司,将四台笔记本电脑一并抱走,卖到浙江衢州。
被告姓唐,是河南浚县人,今年24岁。他本是合肥一家塑业公司的破碎工,因为表现不好离职了,平时住在网吧,但有一个比较好的司机朋友石某住在出租屋里,唐某也有出租屋的钥匙。
无业的唐某整日东游西晃无所事事,想回老家又没有钱,就动了偷盗的念头。他的朋友石某是公司区域经理王某的司机,唐某趁朋友睡觉时拿了王某的门禁卡,2010年7月31日凌晨2点,潜入公司市场部开放的大办公室,将西边一排桌子上四名同事的笔记本电脑全部抱走了。
公司负责行政后勤安全工作的孟某知道情况后报案,派出所检查后认为是内盗,通过刷卡记录和监控录像揪出了真凶。
记者在庭审中得知,员工报案的四台电脑购买总价23000元左右,后鉴定总价值将近1万元,而唐某在浙江省衢州市的一家电脑专卖店只卖了4000元。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蒋瑞 王颜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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