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骗取贷款、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及偷越国境等多项罪名,涉案金额逾1000万元,山西省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志强4月29日被保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志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共计435.55万元;侵吞公共财产37.055万元;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8万余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获利100.2万元;伙同他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取得信用社贷款380万元,案发时仍有250万元贷款未归还;另有3328464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此外,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到缅甸,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记者 陈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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