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河论坛网友发帖爆料:许昌市襄城县一名村干部私卖土地达8年之久,几乎将紧挨村子的半个灵武山山麓挖掉,并盗挖了山麓下埋藏的多座古墓,而襄城县警方依据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的意见认定该村官朱某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村干部买地卖土顺盗古墓
网友“心向党中央”大河论坛发帖称,这名村干部是襄城县紫云镇方庄村的朱某。自2003年开始,朱某从村民手里以60块钱一亩地的价格买下位于村边的灵武山山麓土地,再转手以每卡车40块钱的价格进行倒卖。
“当时,我们襄城县一高正在建新校区,新校区位于一片河滩地,地势较低。校区占地300多亩,全靠灵武山山麓的土给垫起来的,算下来,整个学校被垫高了1米多高。”发帖人说,灵武山东麓地下原本埋藏了大量古墓,朱某在挖掘机掘土中掘出了多座古墓,也挖出了很多金银器皿等。“古墓里挖出了很多的金银器,玉器、瓷器、兵器、铜镜什么的都挺多的,来买土的很多人也都见到过”。
盗挖古墓酿出人命
“去年的时候,挖土机挖出了一个大墓,我们村里一个来拉土的司机眼尖,看到里面有不少好东西,第一个冲进墓里去抢东西,没料想上面的土塌了下来,把他给埋到墓里面活活给闷死了。”
日前,在爆料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灵武山东麓,看到山麓很大一部分山体已被挖掉,粗略估计长度约4000米,宽度约1000米,而很多被挖掘的古墓只剩下了残砖破石,以及一些瓷器等碎片。
据当地村民介绍,去年的时候,村里有人到乡政府举报了此事,随后县里在灵武山麓四周埋下了几根写有“文物保护区”的石柱,买卖土方和挖掘古墓也就是停了半个月,但之后都转在了晚上进行,买卖土方依旧,挖掘古墓依旧,根本就没人管。
警方:朱某构不成刑事犯罪
今日上午,襄城县紫云镇派出所长张伟鹏对记者说,网民反映的基本上都是事实,其中包括因盗挖古墓而闷死的一个人。该案件发生后,公安部门依据当地文物部门的有关鉴定,我们认定朱某构不成刑事犯罪,所以并没有对其采取刑事措施。
张所长还说,目前,朱某现在已辞去紫云镇方庄村村主任一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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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如果构不上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可能构成盗窃罪或者盗窃、侮辱尸体。(记者王书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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