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四十多岁的知名律师,与二十七岁的女网友网聊得投缘,几次见面便在宾馆开房,谁知女网友是个赌徒,借此事多次敲诈律师。昨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2008年9月,合肥一知名律师姚某在上网时,与一个比自己小十多岁的女网友谢某某相识,两人聊得投缘,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两人在合肥见过几次就去宾馆开房。之后两人一直保持联系,起初,每次见面姚某都会给谢某某一两千元。 2009年12月31日,谢某某约姚某见面,说她借了1.1万元高利贷,没钱还,让姚给她钱,并以到姚某办公室宣扬两人的关系相威胁。姚某被迫给了她1.1万元。
姚律师这才知道,谢某某是个赌徒,欠下许多“爪子钱”,无力偿还,于是打起了“如意郎君”的主意。谢某某拿到钱后很快又赌光了,转回头变本加厉找姚某要。自2010年3月份开始,谢某某以和姚某发生过性关系、堕过胎、到姚某单位闹等为由,威胁姚某,多次向其索要钱款,姚某起初当面付给谢某某三次钱,谢某某每次都说是最后一次。在一次次“最后一次”的谎言下,姚某先后30余次被迫向谢某某的银行卡中存款,共计9万余元。 2010年12月9日晚,谢某某再次发短信威胁姚某,向其索要5万元。忍无可忍的姚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12月11日10时许,公安机关在省城一茶楼将谢某某抓获。审理中,姚某表示谅解谢某某,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安徽商报 杨联文 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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