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司机见到警察,忙爬到后座上,但还是逃不过交警火眼金睛,将“醉驾入刑”
8日,高速交警查获一起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河北)辛集籍司机宿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成为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河北高速出现的第一例醉酒驾驶案。
5月8日16时许,河北高速交警灵寿大队的执勤民警在石家庄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TBX2××的轿车在缴费下路时,突然停在起落杆下,司机迅速钻到后排座,情况十分可疑。待该车驶出站口后,执勤民警立即指挥该车停车受检。当司机打开车窗时,一股刺鼻的酒味从车内冒出。民警看到,后排座的乘车人面部通红,存在明显的酒后驾驶特征。但此时的车上三人一口咬定,后排座的乘车人没有开车。
民警出示了收费通道监控拍摄录像后,后排座乘车人不得不承认了曾驾驶该车的事实。随后,救护人员提取了此人的血样,送至(河北)鹿泉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进行检测。《司法医学鉴定书》鉴定结果显示,该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得知,司机叫宿某,辛集市人。事发时,冀TBX2××的轿车上共有宿某、段某、葛某三人,其中段某未喝酒。据三人交代,5月7日,他们三人来石家庄找一朋友玩。当日中午和晚上,宿某、葛某与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酒,且喝得不省人事,段某是司机,没有喝酒。5月8日上午,段某驾驶该车拉着宿某、葛某去正定玩时,宿某和葛某每人又喝了一两多白酒,才驶入高速公路打算去衡水市安平县。
行驶中途,段某在距石家庄站不远的地方停车小便。宿某坐到了驾驶位置,驾驶该车在京昆高速公路石家庄站口下路调头。当缴完费下路时,看到站口有民警检查,宿某就从驾驶位置钻到了后排座,继续换由段某驾车以逃避民警检查,没想到这一过程却被执勤民警清晰地看在眼里,也被收费通道拍摄记录了下来。
办案民警说,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5月1日刚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新机动车驾驶证。宿某涉嫌在高速上醉酒驾驶一案,也成了“醉驾入刑”后河北高速出现的第一例醉酒驾驶案件。
目前,司机宿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并被刑事拘留。(记者 李洁夫 尚燕华 实习生 马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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