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5月10日电(边峰)西安醉驾入刑第一人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5月10日下午该案在西安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判处杨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整。
5月3日下午,西安男子杨某驾驶一辆陕E牌照小轿车,行驶中撞上了路中央的隔离栏。接到报警的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杨某满嘴酒气,之后对他进行了血醇浓度检验,结果显示:他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18.84mg,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据悉,现年43岁的杨某是一名有着21年驾龄的老司机。事后他表示,当天是因为心烦,就抱着侥幸心理喝了酒,非常后悔。5月4日,杨某被刑事拘留。他因此成为醉驾追究刑责以来,西安首例因醉酒驾车被刑拘的驾驶人。
西安雁塔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杨某醉酒后驾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并导致事故的行为违反《刑法》《刑法修正案(八)》相关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遂对其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5月10日下午,被告人杨某在庭审现场当庭表示愿意认罪。鉴于杨某当庭认罪,庭审法官宣布案件进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随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所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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