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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方破特大诈骗案 本科毕业男青年半年骗210万

2011年05月11日 15: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太原5月11日电 (胡健)11日,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分局破获一起涉案价值达210余万元的特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先租车后伪造车辆手续并将车辆抵押套取巨额现金实施诈骗。

  万柏林分局警方通过调查走访,发现一名在西山地区居住的李姓男子,不上班无经济来源,但日常消费出手阔绰,极为反常。这一情况立即引起了办案民警的警觉,根据对线索的核查,民警进一步确定了李姓男子的详细情况,李某今年28岁,河北井陉人,大学本科毕业的他至今无业,正当民警准备着手调查找该男子行迹时,警方陆续接到西山群众的报警,据受害人透露,涉案金额巨大。为防止嫌疑人潜逃,办案民警决定立即实施抓捕。

  2011年5月4日李某投案自首,经审查,李某交待了先租车后伪造车辆手续将车抵押他人,套取现金的诈骗犯罪事实。

  2010年09月18日至2011年4月2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其朋友的租赁公司,先后租赁车主王某、刘某的宝马、别克、丰田、大众等品牌轿车多辆,后伪造原车主身份证和车辆登记证等手续,采取冒充车主。用租赁后伪造手续的车辆向他人抵押借款的方式,先后诈骗受害人李某某、胡某某现金共计2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与经营租赁公司的朋友串通一气,经常是抵押后一辆车后用借得的钱款来赎回前一辆车,所得赃款除支付借款利息和租赁费用外,其余全部用于赌博和挥霍。

  目前,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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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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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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