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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景区村民建房揽客均遭处罚 堵路抗议致停业(2)

2011年05月12日 07:1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村民开观光车一再遭处罚

  景区内交通营运权的争夺,则是引发景区停业事件的直接导火索。

  村民宋云山告诉记者,他之前一直是驾驶面包车在景区里接拉游客,辉县市旅游管理委员会对他的车进行过安全检查。“去年冬天,乡里通知说要取缔景区里的面包车,并给我们下发了《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旅游景区内非法营运车辆的通告》,规定景区内运营车辆必须是九座以上的客运车辆或经有关部门许可的观光车辆”。

  “面包车是8座的,不符合政府规定。通知说观光车能跑,我们村就商量着一起买电动观光车。规定要求,观光车要到特种车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跑。我们去审批时,安检部门说要有景区的证明才能进行登记,可旅游公司又不给我们开证明。”宋云山说。

  宋云山告诉记者,景区内郭亮、水磨、南坪3个村之间距离较远,几个村离景区门口也有好几公里的路。“慢慢转入旺季后,游客越来越多,3个村的百十辆无法拿到手续的观光车就都跑起来了,我也就开着电动观光车跑起来了”。

  3月下旬,宋云山突然收到了辉县市旅游风景管理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称:“你在景区内无手续从事营运载游客活动,不能保证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以19000元罚款。”

  “不是我们不办手续,是旅游局不给我们办。”宋云山说,“不给办手续,然后又罚款,这样的罚款我不服!”

  那么,旅游公司为什么不愿给村民的电动观光车出具证明呢?

  景区的经营方——万仙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文德说,2009年,旅游景区内以面包车为主体的“小交通”数量急剧增加,给景区和旅游安全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同时,经营交通的村民安全和服务意识不够,无法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遇到旅游高峰期,胡乱要价、欺骗,甚至一言不合与游客发生打骂的事件时有发生。一旦出了问题,景区却要赔钱、赔礼道歉,对景区的影响很坏。”

  “去年11月12日,公司和景区所在的沙窑乡政府签订了《景区内部交通组建及运营》的合作协议,由我们独立经营景区内部交通。”王文德说,“公司对村民面包车的补偿款给了政府,并给村民一些逐年递增的让利费用。但是后来,村民们仍然堵路、砸车窗,阻挠我们公司的中巴车运营。”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4月27日,沙窑乡政府发布通知,要求所有无证观光车停止营业,“100多户村民的观光车不能运营,不少人还被罚了款,村民们意见很大,开始停止经营家庭旅社、餐馆,甚至封堵山路,阻止游客上山。4月30日下午,乡政府下了通知,要求景区停业整顿。”

  据记者了解,2007年9月,沙窑乡政府对万仙山景区按照经营权、所有权和管理权“三权分离”的形式进行了改制。如今,景区管理权归乡政府,经营权归万仙山旅游发展公司,景区山林等的所有权归村民。

  对于这种“三权分离”的体制,刚到任不久的沙窑乡党委书记郭东卫说,“名义上乡政府对景区有管理权,可村民盖房要首先通过规划,还要向旅游公司交保证金才能往山里面运建筑材料。我们对景区哪有什么管理权?都是旅游公司与村民发生矛盾后,由我们做协调工作。”

  “一般来说,山下盖了旅馆的家庭每年能收入三四十万元,但山上没有旅馆的家庭只能收入6000元至1万元。”郭东卫说,很多没有旅馆收入的村民,就想着跑景区交通增加收入,“跑观光车风吹雨淋的,村民们其实也挣不到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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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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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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