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7日凌晨1点,一个中年男子拿着灌满汽油的塑料袋,来到富阳一间出租房外,出租房在三楼。
他点燃塑料袋,扔进房间,扬长而去。
屋内瞬间成一片火海,熟睡的女人惊醒,发现已无处可逃。她把7岁的儿子、14岁的女儿抱上窗台,让他们跳窗求生。女人正准备自己跳下去时,被他人破门救出。
但儿子当场摔死,女儿摔断了腿,还严重烧伤。10天后,女人也因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身亡。
男人很快被抓,他姓徐,重庆人,46岁,未婚。
他说,被烧死的女人是他的女朋友。女友变心了,所以他要报复她。
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徐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徐和女人都是重庆人,在富阳打工时相识,两人很快如胶似漆。
女人的丈夫发现后,大吵。2010年3月,徐和女人私奔到河北,女人怀上了徐的孩子。
怀孕后,女人后悔了,她开始想到老公平时对自己的好,一对子女乖巧可爱……
在女人强烈要求下,他们又回到富阳。
女人回到家,跟丈夫认错、打胎,在家做起贤妻良母。
徐再次要求私奔,女人一直推托,最后干脆再也不理徐。
徐去买了汽油……
那场惨剧之后,女人的丈夫再没有工作过,唯一存活下来的女儿也被阴影笼罩,整天裹在被窝里,不敢见人。
法院认为,徐因感情纠葛泄愤报复,明知多人共居一室及周边住户众多、邻里相连,仍采用引燃汽油纵火的方法欲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严重危及周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为严重,应予严惩。(都市快报 段静 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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