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人员参与借贷
在民间的融资背景中,经常会出现官员的影子。
东阳市公安局出具的“东公诉字[2007]第343号”《起诉意见书》,详细罗列了吴英、林卫平、杨卫陵、杨志昂等8人的每一笔资金借贷情况,其中,涉案的义乌市公务员至少25人。
2006年3月30日,吴英以到广州投资白马服装城商铺缺少资金为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首批500万元,至2007年1月5日最后一笔200万元入账时,短短9个月时间,吴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4.7亿元。至案发时,吴英归还林卫平本金0.9707亿元,支付利息累计0.5001亿元,尚欠3.7584亿元。
林卫平,原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队中队长,在义乌官场有广泛的人脉基础。而《起诉意见书》认定,仅林卫平一人涉及的债权人,就包括义乌市10多名国家公务人员。除了林卫平,在法院认定借钱给吴英的其他人背后,还隐含着无数下线。
2007年,新华社浙江分社刊发文章:经公安机关证实,这些涉案债权人中没有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只有极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文章还特别指出,义乌、东阳两地市场经济活跃,百姓较为富裕,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投资行为也比较常见。
2010年7月,吴英通过其代理律师,将20多页、数万字内容的“上诉材料”、“控告信”、“检举材料”带出看守所,提交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是吴英被判死刑以来,第三次向省高院提交上诉材料。上诉材料中,吴英记录了她所经手的每一笔借款及还款的数额、用途,还详细记录了其行贿多名官员的情况。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也称,一审判决后,吴英已在金华市看守所检举了当地约10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的受贿行为。其中,以本色集团所在地东阳市的官员为主,但也涉及金华市官员。
“金融业出了毛病”
从2006年10月开始,浙江、上海几家媒体的连续报道,吴英及本色集团开始闻名全国。本色集团曾公开对外宣称,本色集团在购买物业和装修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亿元,但没有一分钱是银行贷款,全部来自“自有资金”。
直到案情公布,本色集团已知的银行贷款,只有工商银行东阳支行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吴英想做生意,却在银行贷不到款。在杨照东为吴英所做的辩护词中,也谈到了“我国信贷管理体制本身存在巨大缺陷:客观上,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但缺少有效疏通的渠道,正常的银行贷款又十分困难;另一方面,老百姓手里的钱多起来后,迫切需要解决投资理财的渠道问题”。
由于受诸多历史和体制因素的影响,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一直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而对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的中小企业,银行在审发贷款时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信贷顾虑”。
而吴英本人,对银行的贷款业务则一无所知。本色集团的法律顾问朱卫红说:“她甚至向我询问,如何向东阳工行抵押贷款。她对金融什么都不懂,连承兑汇票可以贴息都不知道。”
不仅如此,在吴英资金链运转最为艰难的时刻,曾经借贷的上述一笔资金,银行则提前开始了催款,这让吴英有些慌乱。银行的“冷漠”使吴英将融资矛头转到了上海等地,最后融资所得,却是一张5亿元的假票据。
此时,吴英遭遇的“假汇票”事件正如她当时的高调一样,迅速向外界扩散,加速了其资金链断裂。
在经济学家茅于轼看来,吴英一案反映了被排除在主流金融秩序以外的民间创业者的无奈。“问题的根源在于金融业的垄断,你把金融业垄断起来了,老百姓的钱就没地方去,一方面钱很多,一方面借钱还借不到,就是你金融业出了毛病。”
与此种说法相佐证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温州支行于2010年进行的一次民间借贷问卷调查显示,在温州,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而中小企业则有60%参与其中。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我们目前就是按照结果来界定非法集资,出了问题了,没有办法还公众的钱了,就定义为非法集资。没出事,就是正常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