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开始,覃某便以做生意缺钱为幌子,拿着几张假房产证作抵押,先后从十几位朋友手里骗取了600多万元。日前,覃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去年10月至11月,湘潭市岳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多位市民报案,称覃某以房产证抵押借款后,就联系不上了。经房产部门查验,覃某用于抵押的房产证也是假的。
接到报案后,办案人员通过信息比对,发现报案人所指的都是同一人。去年12月8日,覃某在广西玉林被警方抓获。
办案人员介绍,覃某原系某公司湘潭分公司的职工,今年36岁,之前住在韶山东路怡园花苑,离异后房产归女方所有。2009年开始,他便以做生意缺钱为幌子,向身边的朋友借钱并承诺给予分红。
当对方要拿东西抵押时,覃某便拿怡园花苑的房产证为模本,以150元至180元不等的价格请人制作了数张假房产证。第一次得手后,覃某便以同样的理由屡屡向身边的朋友、同事借钱。
目前,警方已查实的就有14名受害人被骗,被骗金额每人9万元至130万元不等。 (潇湘晨报 李志宏 王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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