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成都地区第二名被挡获的醉驾司机已找律师为自己辩护
●昨日,成华区检察院将案件移交至法院,这可能成为成都市区首例进入庭审环节的醉驾案
●兰涛觉得自己酒精含量并不高,且开车6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姚飞律师认为,如最高法张军副院长的说法最终形成进一步的司法解释,他有信心帮兰涛打赢官司
昨日上午,成都成华区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兰涛醉驾案,这可能成为成都市区首起进入庭审环节的醉驾案。
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的兰涛,最近也在阅读有关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醉驾的条款。获知最高法副院长张军“不应对醉驾者一律入刑”的观点后,他看到了一线希望,找到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的姚飞律师为自己辩护。
喝了两瓶啤酒面临牢狱之灾
5月5日晚8点过,兰涛驾驶一辆银灰色羚羊轿车,在成都小龙桥路口被交警五分局民警拦下检查。现场吹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51.3毫克/100毫升。后经血样检测,酒精浓度为95.5毫克/100毫升,依然超过醉驾标准。
据兰涛说,他平时一直不太爱喝酒,那天晚上和朋友聚会,就喝了两瓶啤酒。他也成为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成都地区第二名被挡获的醉驾司机。
昨日,成华区检察院将案件移交至成华区法院,这也可能成为成都市区首例进入庭审环节的醉驾案。
不知醉驾入刑被抓后很后悔
昨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到兰涛。不常看电视、也不常看报纸的他,被抓前根本不知道5月1日起,醉酒驾车会入刑。在被抓和接受检察院讯问时,他都表示了悔意。
上有老下有小的他,没敢把自己可能坐牢的窘境告诉父母。妻子对他说,“如果你真的坐牢了,我只能去打工或借钱维持生活。”
因为两瓶啤酒,兰涛的生活面临着种种未知的困难。他说:“无论怎么判,以后再也不敢喝酒开车了。”
“他在刑拘后办理了取保候审,在侦查期间一直很配合警方调查,也表达了自己的悔意。”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说,兰涛在挡获后,表现出了明显的悔意。
听了张军的话决定找律师辩护
被交警挡获时,兰涛只知道自己要挨罚;而得知可能要坐牢时,他一度很灰心。
在配合调查的同时,他一开始没打算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前几天看到自贡法院对醉驾司机的判决后,他更加沮丧。
在检察院接受询问时,兰涛就给检察官留了电话号码。接受调查后,他再次主动拉着成华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梁治德说,“你们记下了我的电话吗?我怕到开庭时,你们找不到我。这几天我都不会离开成都了,手机24小时开机,等法院通知。”
而从报纸上得知了最高法副院长张军的观点后,他觉得自己还有一线希望。“我当时的酒精含量并不高,而且我开车6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那天开车时我也没闯红灯,没撞到人。刚上车开了两三分钟,就被拦下来了。”兰涛觉得如自己被判刑,“很冤枉”。
目前,他已联系了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的姚飞律师,替自己辩护。
律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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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理由可证明兰涛醉驾情节显著轻微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了兰涛的辩护律师姚飞。他对兰涛的案子也表现出了信心。
“从刑法总则13条的规定来讲,兰涛虽然醉驾,但也有可能不被判刑。”姚飞说,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兰涛的行为虽然构成醉驾,但他危害社会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他举出了4点理由:1、兰涛2005年拿到了驾照,在6年时间里,几乎没有重大违反交通法规的记录。说明他这次醉驾只是一时糊涂,是初犯。可以说在此之前,他都是一名守法的好司机。
2、兰涛只喝了两瓶啤酒,经过血液检测,他的酒精浓度也只有95.5毫克/100毫升,并没有超过《道法》规定的醉驾标准太多。现在已有法律专家认为,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标准太低,不适合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后的新形势。
3、兰涛被挡获时,刚驾驶车辆不久,据他自述只有两三分钟时间,行驶距离不长。并且在此过程中,他也没有驾车闯红灯等其他违法行为。这一点很重要,说明他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不大。
4、兰涛被交警挡获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待,也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悔意。
姚飞律师认为,如果最高法张军副院长的说法,最终形成了进一步的司法解释,那么他有信心帮助兰涛打赢官司。华西都市报记者陆阳阳肖翔实习生刘祺摄影吴小川
新闻链接
醉驾入刑后四川已经判了5例
从5月9日开始,在四川陆续有一批醉驾司机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并处罚款。在判刑后,这些醉驾司机均表示不上诉。
眉山:“醉驾”第一人拘役3个月
华西都市报讯(刘树军陈尚军记者梁波)昨日,彭山县法院就被告人李治国醉驾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宣判,李治国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李治国是河南省汝南县人。5月3日下午5点过,他和同乡李东方、张国军等人,在彭山县青龙镇一饭馆吃饭。其间,李治国饮用了二两白酒、一瓶啤酒。晚7点过,李治国驾驶豫QJ5657轻型普通货车,沿省道103线往眉山方向行驶,行至彭山城区彭祖大道中段时被交警挡获。这也是眉山“醉驾”第一人。
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李治国体内酒精含量为210mg/100ml。通过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鉴定,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29.4mg/100ml。属醉酒驾驶。
自贡:一醉驾者被判拘役3个月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罗暄)昨日上午9点,自贡市沿滩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孙顺勇危险驾驶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孙顺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月1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孙顺勇驾驶川C27065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自贡市方向经206省道往富顺县方向行驶,行至自贡市沿滩区境内167公里处时,被自贡市交警支队沿滩区大队民警挡获。
经现场呼气检测,孙顺勇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26mg/100ml,涉嫌醉驾。而后民警依法提取孙顺勇血样并送检,检测结果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0.48mg/100ml,确系醉驾。
宜宾:5人醉驾被查获均已刑拘
华西都市报讯(张叙皖周晓旋记者何文宗)“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昨日傍晚6点30分,在宜宾交警支队,市民曾泽勇接到了交警下达的刑拘通知。
11日晚8点,宜宾交警在主城区和各区县同时展开了整治酒驾行动,共检查车辆5600辆,查获饮酒驾驶28人,醉酒驾驶5人。
据宜宾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宜宾主城和长宁县城被查获的5名醉驾者,已全部被刑拘。
宜宾交警支队交管三大队大队长陈勇介绍,当晚10点20分,驾驶面包车、全身酒气的曾泽勇被查获,通过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8.07mg/100ml。他也成为宜宾市首名醉酒驾车的司机。
南充:首批判了两个醉司机
华西都市报讯(肖杨记者苏定伟)昨日上午,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醉驾者李某、陈某以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半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醉驾入刑”后,南充宣判的首批危险驾驶罪案件。
5月5日晚,李某参加亲戚家的聚会,席间喝了很多啤酒。6日凌晨零点30分,他酒后驾车回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查,李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60.9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的两倍。十分钟后,在同一地方,交警再次挡获醉驾司机陈某,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90.5mg/100ml。
泸州:交警查酒驾检察官随行
华西都市报讯(章烈记者陈章采)5月10日晚,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岗亭外警灯闪烁,围观群众众多。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50余名民警,逐一对等候红灯车辆的司机进行酒驾检查。支
队政委舒建平、江阳区检察院检察官杨小军随同监督执法过程。
经过近3个小时的检查,共查获3名酒驾者,其中1人涉嫌醉驾,2人涉嫌饮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