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通5月14日电 (陆建国 张亮 郭小平)13日,江苏南通首例“醉驾入刑”案在如皋法院一审开庭,被控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马苏川认罪态度好,对涉案事实供认不讳。
如皋市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卢海琴介绍说,被告人马苏川1989年生,系海安县某厂工人。2011年5月1日晚,其自称在亲友家喝了一瓶啤酒和半杯黄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如皋市如城镇中山东路与李渔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检查出酒驾。经鉴定,马苏川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0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5月2日,如皋市公安局对其立案侦查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如皋法院一审采用了简易程序,由一名法官负责审理此案。35分钟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马苏川对醉驾深表后悔,并请求从轻发落。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卢海琴说,目前“醉驾入刑”案件的量刑建议尚没有出台统一细则,有待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明示。在此案提起公诉时,检方考虑到马苏川没有前科,醉驾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建议“拘役3至4个月,可适用缓刑”,既能对全社会起到警示作用,又能对被告人马苏川起到警戒和挽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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