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千里追捕,新疆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成功破获一起特大拐骗新疆籍儿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解救被拐儿童8名。这是自公安部开展打击拐骗新疆籍儿童专项行动以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处破获的最大一起拐骗儿童案件。
4月10日晚8时15分许,乌鲁木齐站公安派出所民警在乌鲁木齐站广场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时发现,在车站进站口徘徊着4名维吾尔族少年,每个人手里只提着一个纸袋或是塑料袋,其周边也没有任何大件行李。民警询问该4人,其中1人回答说要乘坐乌鲁木齐到济南的车。出于敏感,他们将这4名少年带到公安值班室进一步询问。终于,一名叫塞某某的少年交代,自己于4月10日下午在乌鲁木齐市一家民族饭馆内接上阿某某(13岁)、木某某(15岁)、司某某(13岁)这3名从新疆叶城县被拐骗的少年,准备带至吉林省某市交给其老板库某某,从而迫使3名被拐儿童从事违法活动。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按照3名被拐儿童提供的信息与叶城县公安局进行了联系,获悉3名被拐儿童的父母已经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案称其孩子失踪。
4月12日,侦查员们再对4名被拐儿童进行询问。原来,这名叫塞某某的15岁儿童在这起特大拐骗儿童案件中扮演着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双重角色。2007年,10岁的塞某某碰见一个叫买某的人,问他想不想去乌鲁木齐玩,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塞某某随着买某到了四川省成都市。却不料,一到成都市,原先和蔼可亲的买某立刻变成了凶神恶煞,经常把塞某某打得旧伤未愈又添新痕。
2008年9月份,塞某某利用买某喝醉酒的机会跑回了新疆和田。就在庆幸自己终于回到家乡的时候,塞某某再次被一个他十分相信的“叔叔”拐骗到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从事违法活动。随着塞某某违法“技能”的日益提高,到了2009年年初,努某某将其以1万元的价格转给了在沈阳市以开饭馆为掩护从事非法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库某某(在逃),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直至今年4月10日被查获。
而另外3名儿童的被拐经历,同样让侦查员们感到痛惜。2011年4月8日,3名被拐儿童结伴在叶城县人民公园里玩耍,碰见了一名叫“米热迪力”的维吾尔族青年,经过请吃饭等花言巧语的欺骗,3名被拐儿童被带到乌鲁木齐市交给犯罪嫌疑人塞某某,准备带至内地从事违法活动。目前,这3名被拐儿童已被移送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儿童救助站。
为了彻底打掉这个涉嫌拐骗儿童犯罪团伙,“4·10”专案组在乌鲁木齐市和在沈阳市的侦查员们,于4月28日晚同时行动,对该犯罪团伙成员实施了抓捕行动。行动中,民警在沈阳市一出租房内又成功解救了4名被拐骗儿童。经询问,这些被解救儿童的“老板”也是库某某。在乌鲁木齐市的侦查员们对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也进行了抓捕。此次跨省千里联合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解救被拐儿童8名。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缉拿在逃的团伙成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图本报记者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李国贤何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