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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杀妻判死刑 女儿写信求情法院改判死缓

2011年05月16日 09:16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乡村医生王军豹因杀妻被判处死刑之后,其十岁的女儿小花(化名)多次向法院写“求情信”。昨日,王军豹的辩护律师沈腾表示,河南许昌市中级法院经重审,对王军豹由死刑改判为死缓。

  2007年3月,河南禹州神后镇乡村医生王军豹将妻子杀害。此后,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案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其女儿小花多次写信求情,“法官叔叔、阿姨,我求求你们,我已经没有了母亲,不想再失去父亲成为孤儿!”

  去年3月,沈腾收到河南省高院裁定书,显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沈腾表示,许昌市中院重审此案时,辩方提出两点意见:一是认为王军豹的行为应定性为故意伤害,二是王军豹因一时冲动杀妻,且向妻子的娘家赔偿了部分损失,应从轻处罚。

  日前,沈腾律师称已接到重审判决书,认为王军豹故意杀人意图明显,但因本案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对王军豹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12万余元(已支付4万元)。

  据了解,死者一方亲属不服民事判决,已提起上诉。

  事发后,小花曾一度被送到河南新乡儿童村。目前,小花已被奶奶接回家继续上学。“知道父亲改判死缓,她非常高兴。”沈腾说。

  - 新闻回放

  - 对话

  获改判 求情信非主要作用

  新京报:再审从轻判决的理由有哪些?

  沈腾:一是原审审判确有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没有考虑本案是由于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起的)不当之处;二是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既然父亲杀了母亲,法律不应杀了父亲,人为让一个孩子成为孤儿。

  新京报:女孩求情有一定作用吗?

  沈腾:女孩的求情在一定程度上打动了我,肯定也打动了法官。据说,最高院法官为此案亲自去了河南许昌好几次,几次提审被告人、进行细致的民事调解。小花作为最大受害人,她的态度对案件审理起到一定作用,但不是主要作用。

  新京报:有人质疑女孩求情的方式,认为不值得提倡,您怎么看?

  沈腾:肯定是不宜提倡的。但对婚姻矛盾引发的家庭悲剧,未成年人是案件第一受害人,是双重被伤害方,法院应该征求子女的意见。(记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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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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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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