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电视台新闻频道中心主任,开着高级轿车,持着××电视台台标车辆通行证到处招摇撞骗,非法牟利数万元。”昨日上午,周口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近日,该局抓获一名假记者,经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涉嫌犯罪的假记者刘某被执行逮捕。
“你们的公车停在饭店门口,已被我们电视台记者拍照,请速写情况说明,否则将分别在电视台和网上曝光!联系人刘某,电话……”3月31日,周口市某局办公室主任陈某接到这样一个电话。在陈某接到这个电话之前,该局局长也接到了同样内容的电话。对此,陈某及时写了情况说明:前不久,该局派3人开车在淮阳例行检查工作,中午时分在淮阳县城一餐馆就餐,并强调这次吃饭是检查工作,不是公车私用,吃饭时也没有喝酒。写好情况说明后,陈某电话与刘某联系并亲自将情况说明交给了刘某。
刘某看了看情况说明又说:“我们这是配合省纪委、××电视台、人民日报社的行动,你们车辆违规我们已拍照,下一步将连同这份情况说明一块在电视台和网上曝光!”当时,无论陈某怎样解释,刘某一再强调要把此事曝光。其间,刘某多次暗示要钱。当陈某说要给他拿点加油费时,刘某表示同意。第二天,陈某准时见到了刘某,商定以1万元人民币“摆平此事”。此时,陈某对刘某的身份产生了怀疑。4月1日,把1万元人民币交给刘某后,陈某打110报了警。
当日19时,周口市公安局太昊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徐连喜、马明港接到指令后,迅速行动,5分钟到达报案现场——川汇区文明路某局院内。在该院一楼,一间房屋门上标有“××电视台新闻频道主任室”字样,同时还标示有××电视台台标。民警出示证件后,要求刘某出示记者证,刘某只出示了××电视台DV观察通讯员证,自己承认不是记者。民警迅速控制了刘某,并搜取现金两万元、假公章两枚、假电视台台标、两个假电视台采访证、假介绍信和一辆采访车。
就此事,办案民警还专门到××电视台了解情况,确认刘某是一名假记者。
经查,32岁的刘某系商水县平店乡人。据其交代,近期,他先后以同样的手法骗取了数万元的钱财。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遇类似情况首先要验明记者身份,必要时可以拨打110报警。 (河南法制报 记者程玉成通讯员任君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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