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徐州睢宁法院获悉,近日,涉嫌在2009年年初强奸11岁弱智少女的村民曹某在逃亡中被新疆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判决,得到法律的严惩。
2009年3月8日,小萱(化名)的父母干完农活回家后发现女儿衣衫不整坐在床上,神色慌张,于是急忙上前询问缘由。在得知年仅11岁的女儿小萱竟然被同村的曹某侵犯后,小萱的父母慌忙报了警。根据小萱父母反映的情况,民警迅速前往曹某家,然而曹某已不见踪影。2011年2月23日,逃亡在外的强奸恶魔曹某终于被新疆警方抓获。
睢宁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8日12时许,被告人曹某路过本村村民张某家门前时,见张某家中只有其年仅11岁的女儿小萱一人在家,且知道该女患有癫痫伴中度精神发育迟滞,遂进入其家中将其奸淫,随后逃跑。
睢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明知妇女患有精神疾病且未满十四周岁,而与之发生两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戚阜生 王震 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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