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5月16日电 (李东军 黄艳梅)曾因犯盗窃罪“二进宫”的韦某,在服刑期间翻墙逃脱未遂,被警察抓获。5月16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判决韦某加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现年17岁的杨某系广西北流人,2009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出狱后,他不思悔改,于2010年3月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年9月10日投入广西区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2010年12月15日凌晨1时07分,韦某趁夜深人静之机,用毛巾拧开窗枝,钻出窗外,沿避雷针铁线滑下二楼窗台,在攀爬监狱围墙被电网电击三次后掉下。当警察下令制止其行为,但其仍然继续沿围墙边逃窜和藏匿,企图再次脱逃。凌晨1时18分左右,追捕警察将躲在在砖墙后的韦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在广西区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期间,故意实施逃跑行为,具有逃避羁押和躲避刑罚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前判未执行完毕刑期为八个月零二十八日,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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