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华某因与男友的婚恋遭到双方家庭的反对,在男友自杀殉情未遂后,持刀将男友杀死,并自杀殉情,得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华某,女,22岁,其男友蒋某与其同岁。二人恋爱后感情一直很好并已谈婚论嫁,但因男方父母生活在农村,封建思想较为严重,加上双方家庭在商定婚礼时因彩礼、礼金等问题僵持不下,最终转而反对双方的婚恋关系。这对青年男女既不愿分开,又不愿让他们的父母伤心,就萌生了“恨不能同生,但只求同死”的荒唐念头。2010年6月,这对青年男女见面后,蒋某突然持刀刺腹自杀,华某痛恨男友弃其而去,又见男友受伤痛苦,便拔刀连刺男友两刀,以帮其了断。在结束了男友生命后,华某又遵照男友的临终嘱托,去看望了男友的父母,之后便服用农药和安眠药自杀殉情,但被人发现后送至医院抢救,苏醒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华某虽然是为殉情而杀害男友,但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的特殊性质,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目的、作案动机、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等若干情节,一审判处被告人华某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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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早已为我国婚姻法所确认和规定,但在现实中,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因封建残余思想和封建繁琐缛节作祟,父母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的现象仍是屡见不鲜,本案中,两个年轻人用鲜血和自由的代价警示后人,封建残余思想不可取,尊重子女的婚姻自由权,才是对子女的真正关心和爱护。(河南法制报记者薛华通讯员穆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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