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6日)记者获悉,56岁的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丰台法院受审,已和她离婚的前夫张先生提出8万元民事索赔。检方指控,刘某怀疑丈夫有外遇,为了“不让他找小三儿去”,刘某半夜持菜刀将其丈夫的脚砍成轻伤。
2003年,离异的刘某与大自己5岁的张先生再婚。刘某说,2006年,丈夫开始和别的女人关系亲密,常常夜不归宿。她曾经打车跟踪,但没抓到证据。从当年起,张先生曾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3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均因刘某不同意,法院未准予离婚。去年9月2日,原本法院要对张先生第4次起诉离婚进行宣判,但当天凌晨就发生了血案。据检方指控,当天凌晨4点,刘某因丈夫与其离婚心存怨恨,在丰台区的家中手持菜刀将其丈夫左脚砍伤,致其左足开放性骨折,长、短肌断裂等,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砍完丈夫后,刘某向丰台公安分局丰台镇派出所投案。法院于去年10月判决准许两人离婚。
刘某称,她当天喝了酒,想到和丈夫离婚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砍伤他别的女人就不会要他了,我伺候他一辈子”。张先生提出了8万元的民事索赔,刘某表示愿意赔偿,但称自己赔偿能力有限。此案未当庭宣判。(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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