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反传销组织向被救者收费引质疑 求助者大呼上当(2)

2011年05月17日 11:4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反传销”该不该收钱

  4月29日上午,武汉洪山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对“中国反传销网”进行调查时发现,该网站每次劝说传销人员醒悟后,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因为没有工商营业执照,该网站涉嫌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该网站的创始人便是叶飘零,网站办公室位于洪山区珞狮南路的一个小区。

  叶飘零也有过深陷传销组织的经历,从初入组织到A级“老总”,他用了不到两年时间。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太多妻离子散、父子决绝等带来的痛苦。

  2006年11月,叶飘零在网上发起成立“中国反传销网”,一门心思从事反传销工作。

  回忆5年多来的反传销经历,叶飘零说:“一些人说反传销就是做公益,但我认为这样说不对,做公益就不能收钱,但不收钱,干这行太难了……”

  叶飘零告诉记者,起初他都是免费劝说,帮助求助者。可时间一长,网站运转难以维持。“网站工作人员吃喝、房租、水电……我每天一睁眼,基本就已经花了2000块钱,我们除了从事反传销,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经费一直是困扰反传销者的难题。在北京南五环外的一栋老式居民楼中,一套8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既是反传销人士李旭的住所,也是“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办公室。

  尽管有一些零星的社会捐款,但对于维持“协会”的运转仍是捉襟见肘。“我们现在专职工作人员有十二三个,协会只提供食宿,工作人员没有工资。”李旭说,除去捐款,由求助者提供差旅费,是这个协会的另外一个经费来源。

  因为一直无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利剑、叶飘零、李旭等所有反传销人士的组织身份均不合法,所以得不到基金会或政府部门的认可。“如果有一个基金会,或者政府民政部门支持我们、认可我们,我们怎么会忍心向受害者伸手要钱呢?”叶飘零说。

  按照圈内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如果有人发出求助,需要这些反传销人士到外地进行劝说、解救工作,求助者需先向他们指定的账号汇入相应的钱款。

  对于这种收费方式,叶飘零也认为有所不妥,他说:“毕竟反传销是在凭良心做事,还没帮到别人就收钱,心理上有些过不去。”但如果不提前收一部分费用,他们成功劝说对方后可能“一无所获”,只能自己为路费、食宿买单。

  叶飘零声称自己收多少钱是有标准的,根据路程及求助人的情况定价。但是,4月27日,记者接到一封曾经跟叶飘零打工的小沈来信,他自爆叶飘零利用反传销人士的一腔热血作为他赚钱的工具。

  信中写道:今年4月份,一位兰州的求助者的女友身陷传销,给叶飘零打来电话,叶飘零让对方先打1000元钱过来。后来,求助者实在拦不住女友,叶飘零就没派人过去。但叶飘零把责任全部推到求助者身上,只退了580元钱给求助者。

  对此,叶飘零认为:“这都是圈里人相互诋毁,如果说我依靠反传销赚大钱了,就不会成天窝在出租房里了。”

  叶飘零告诉记者,目前从事反传销的人或组织都收费,但到底该收多少钱?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