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相识不久的年轻人吃了禁果后 “奉子成婚”,不想婚后矛盾重重。结婚两年,分居一年,丈夫两度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近日,良庆法院依法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阿天家住在西乡塘区,2008年夏天,25岁的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小自己一岁的女孩阿燕。觉得年龄合适,双方决定先在网上聊天。一来二去,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2008年11月,两人到民政局结婚登记,三个月后,阿燕生下了儿子小园。
儿子出生后,阿天发现妻子和家人朋友处处“合不来”。跟婆婆发生争执、与邻居破口大骂、找朋友的老婆打架、到自己单位找领导“大闹天宫”。更让阿天觉得颜面尽失的是,妻子居然带着刚出生几个月的孩子到家门口的网吧和菜市去乞讨。因为有诸多的矛盾,在孩子满周岁的前三天,阿燕带着小园回了娘家,两人开始分居。不堪忍受妻子的“斑斑劣迹”,去年3月,阿天向法 院提出离婚。法院考虑到小两口刚刚结婚一年多,各方面都需要磨合,因此没有准予离婚。
不过,一年后,阿天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法庭上,阿燕说,结婚后夫妻感情很好,并生育了儿子小园。说到与阿天朋友的老婆打架,那是因为对方怀疑自己和她的老公暧昧,遭到朋友责骂,于是才背着儿子跑去那马镇和她打架。骂丈夫的领导也是事出有因,儿子当时发高烧,她到单位找丈夫,但丈夫的领导不让丈夫出来。至于带孩子上街乞讨,婆家没有钱给她坐月子,这才迫不得已而为。她和丈夫的感情没有破裂,因此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夫妻关系一经确立,夫妻双方均应珍惜彼此之间的感情,履行家庭义务。但时隔一年,夫妻关系没有好转,继续分居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应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因此对于阿天2011年3月再次提出的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记者 刘晓婧 通讯员 冯雪萍 汤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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