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向相关部门采访获悉:湖北省襄阳市人民路5月14日晚发生一起交通纠纷后,当地公安机关迅即对肇事司机、解放军5713工厂运输处职工张某的有关情节进行技术鉴定,证实了有关问题的性质。解放军5713工厂已对张某做出了开除厂籍的处理。
非酒后驾车
当晚交通纠纷中,张某驾驶的是属于解放军5713工厂、号牌为“空L20417”的白色丰田皮卡车。公安机关对张某进行了酒精检测,认定其并非是酒后驾车。
枪支为仿真手枪
在当晚交通纠纷中,张某曾从车的工具箱内拿出一支黑色仿真手枪,威胁发生纠纷的另一方摩托车驾驶员欧某少找麻烦。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的该枪进行了技术鉴定,认定为仿真手枪。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张某实施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肇事司机已被开除
解放军5713工厂证实,张某当晚是私自驾车外出,又与他人发生交通纠纷,违反了相关法律、纪律。依据有关规定,工厂对张某做出了开除厂籍的处理。
工厂举一反三查问题
解放军5713工厂表示,将从张某发生的严重问题中举一反三,依法依纪加强军车和驾驶人员的管理,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记者 杨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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