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警用车辆管理,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根据湖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今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将集中整治“鄂O”、“鄂警”号牌警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各高速公路民警检查点将对加大对过往“鄂O”、“鄂警”号牌车辆的拦查频率,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法严格处理一起,对不服从管理的,一律抄告违法车辆所在单位督察、纪检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对电子监控设备拍摄到的“鄂O”、“鄂警”号牌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律登录交通违法信息网,该处罚的处罚,该扣分的扣分,不得人为删除。群众在省内高速公路发现“鄂O”、“鄂警”号牌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可拨打“96110”报警电话举报。通过集中整治,将逐步形成警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常态机制,将“鄂O”、“鄂警”号牌车辆视同普通号牌车辆管理,向警用车辆特权行为“亮红灯”。
省高速公路警察总队将加大内部管理处罚力度,对内部警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并按照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田豆豆 周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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