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越狱十余年的罪犯,用化名东躲西藏,连家都不敢回,却在徒弟的邀约下再次“出山”,行程千里盗窃保险柜。5月18日,安龙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季志标犯盗窃罪、脱逃罪,加上原来尚未执行的刑期,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杨再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武林高手”20岁开始收徒
据了解,今年46岁的季志标,出生在广西贵港市庆丰镇,20岁时就开始做起了师傅,专门到外地教人习武。1985年初,他到广西大化县北景乡一带教人习武时,认识了年仅14岁的杨再飞并收杨为徒,师徒两人从此关系密切。
“练武收徒是一个苦力活,前些年还可以维持生计,后来练习武术的人越来越少了,就没有生意了。所以就开始动心了,总想着走捷径发大财。”季志标说。
盗窃摩托车领重刑后越狱
目前初步查明,1996年下半年,季志标认识了一个倒卖摩托车的人,告诉他“搞”进口摩托车赚钱来得快。同年9月30日深夜,他窜到玉林市某小区撬窗入户将韦某停放在家中价值1.7万元的大白鲨125C两轮摩托车盗走,获赃款5000元。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就疯狂作案3起,盗窃共计价值65309元的进口两轮摩托车3辆。 1998年5月,季志标被广西北流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被送往贵港平南监狱服刑。1999年1月3日,服刑的季志标在去做工的途中,趁看守人员不注意时脱逃。“这些年,我一直在外东躲西藏。”季志标供述。可他一直没忘记当年在大化县的徒弟杨再飞。越狱后,他通过杨再飞为其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化名杨再学开始到处流窜,靠四处打短工做苦力维持生活。
抬着铁疙瘩疾走400多米
2010年9月初,杨再飞从贵州安龙县辞工返回广西大化县家中。正在大化县躲藏的季志标听说徒弟回来了,就来找杨再飞叙旧。杨再飞告诉季志标,他在安龙县戈塘吉祥煤矿上务工,领工资时见保险柜有十几万元现金,只是保险柜又大又重,他一个人根本搬不动,于是邀季一同作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7日下午,被告人季志标与杨再飞商议盗窃吉祥煤矿财务保险柜,并从广西大化县乘车来到安龙县。当天下午6时许,二被告带上作案工具来到吉祥煤矿附近的一树林蹲点守候,寻找作案时机。9月8日凌晨1时许,二人见存放保险柜的磅房看守人员及矿上员工都已熟睡后,来到存放保险柜的磅房外,用事先准备好的扩张式小型千斤顶将磅房窗户的钢柱扩开后钻入室内,用绳索将保险柜绑好后抬离现场400余米处将保险柜撬开,将保险柜内存放的28.385万元现金取出后逃离现场。二人连夜用赃款600元租车回到了广西,季志标、杨再飞各分得赃款14.825万元、13.5万元。
“我们练过武,抬着400余斤重的铁疙瘩一口气跑了400多米,不算累,主要是害怕有人追上来。”两人在法庭上供述。
犯下大案念着女儿
法庭同时还查明,被告人季志标分得赃款14.825万元后,将赃款存入其女儿季某某的银行卡上;被告人杨再飞分得赃款13.5万元,以其子杨某某的名字存入银行8万元,其余赃款被其挥霍。
“有一天上午,我接到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叫我去取邮政储蓄卡上的钱,告诉我有十几万,我问他是谁他就不说话了,我当时估计是我爸爸,因为我爸他快五年多时间没有给我们联系了,没想到他这次又犯了大案。”季志标的大女儿季某某哭着告诉取证人员。
两嫌犯于2010年10月17日被捕后,司法机关分别从被告人季志标、杨再飞处追缴赃款14.8万元、8万元发还被害人。(贵州商报 高华育 漆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