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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开始“赎罪”不上诉 律师称其“豁出去了”

2011年05月20日 15:1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高晓松开始“赎罪”不上诉律师称其“豁出去了”
高晓松开始赎罪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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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正在看守所内羁押的著名音乐人高晓松通过律师和助理在新浪微博上留言称他坚决“不上诉”。记者今天上午联系采访了高晓松的辩护律师高明,高律师再次证实了高晓松不上诉的事实,同时称高晓松本人对判决结果并不意外,并表示他已经在看守所积极协助宣传法律,身体力行地开始“赎罪”。

  在高晓松醉驾案一审宣判后,其辩护律师高明于昨天下午前往看守所与高晓松见面。在40分钟的见面中,高律师建议高晓松上诉,理由是法院量刑过重。高律师告诉高晓松,法律上规定对于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法官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理,公诉人也肯定了高晓松的悔罪表现。如果高晓松上诉,减刑是有可能的。但高晓松仍然表示不上诉。随后,高晓松自醉驾后一直未见更新的新浪微博发出一句简短的留言:“大家好!我是高晓松的助理,通过律师转述他的原话:“不上诉,再次抱歉:对不起。”

  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高明律师,再次证实了这一事实。对于人们关心的高晓松不上诉理由,高律师说:“他没有解释,就是完全认罪。”那么高晓松本人对判决结果是否感到意外?高律师否认了这一说法:“从法庭上的表现你也可以看出来,高晓松本人就是一种豁出去的感觉,等于他在心里已经对自己作出了惩罚,有了自我认识,随便法院怎么判决,他什么情况都会接受,没有意外一说。”

  高明律师表示尊重高晓松本人的意见,但他个人认为法院量刑过重,因为“高晓松有认罪态度和积极赔偿的表现”,但最后还是按照拘役的最重刑罚判处,高律师认为这可能对以后同类案件被告的认罪和赔偿态度产生不良影响。但高律师同时表示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因此他也理解法院作出的判决:“这是法院的裁判权力,怎么行使都是有理由的,但以后可能很多人就不愿意赔偿了。”

  据了解,高晓松醉驾案共有3名受伤的被害人,其中一名出租车司机受伤最为严重,此外还有两名出租车内的乘客,在高晓松案判决前,两名出租车内的乘客已经和高晓松的经纪人取得联系,并就赔偿数额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出租车司机还未取得联系并达成和解。目前高晓松的经纪人正通过交管部门与出租车司机协调赔偿事宜。

  高明律师告诉记者,高晓松将在东城区看守所内服刑6个月,按照法律规定,他有每周休息两天的权利,还有取得劳动报酬以及申请减刑的权利,其家人也可以申请去看守所看望。申请减刑的前提是必须表现良好,而且要服刑一半以上,即高晓松要服刑3个月后才能申请减刑。而拘役期间如果申请回家休息也要经过看守所的审批。按照6个月的刑期计算,高晓松最晚将在今年11月服刑期满。

  此前,高晓松犯危险驾驶罪被东城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罚款4千元。据悉,拘役与入狱有本质区别。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记者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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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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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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