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民众对自己的现状不满意,有相似感受的人就会产生相似的想法和情绪,表现出共同的反应
● 民众不满情绪主要指向贪污腐败不作为的官员、“为富不仁”的商人及一些不公平的社会现象
2011年5月17日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内外异常“热闹”。法院内受理刑事案件的可容纳百人的第二法庭被几十架“长枪短炮”和近百名媒体人士挤得略显狭小,就连法院门口也被因事先没有向法院登记而未能进入法庭现场的媒体记者以及围观民众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而这一切,只因为音乐人高晓松醉驾案当天在此审理。
审理当天,法院判决结果一经媒体报道,便有超过两百家的媒体网站进行转载。次日,北京市的大多数报纸也均将高晓松醉驾案放在了醒目位置。
高晓松醉驾案为何引起如此高的社会关注度?《2011年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王俊秀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这起事件体现出了目前中国民众的很多典型社会心态,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群体性怨恨”。
自5月1日醉驾入刑之后,多名醉驾者被判处几个月不等的拘役刑罚。而就在高晓松醉驾被公安机关查处后,社会上关于“醉驾者并非一律入刑”的讨论日益热烈。更多民众则是将目光投向了高晓松醉驾案的审判结果。
王俊秀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高晓松的名人身份加上此前关于‘醉驾并非一律入刑’的讨论,让民众担心这里面会不会出现名人特权等问题。”
“我相信事实不是这样,而民众偏要不自觉地把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这就体现出了民众的一种思维定势,产生这种定势的情绪基础就是我称之为‘群体性怨恨’的社会心态。”王俊秀说,也就是说,目前,一些民众对自己所处的现状感到不满意,具有相似感受的人就会产生相似的想法和情绪,逐渐形成群体的极化,表现出共同的反应。
“高晓松醉驾案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事例。”王俊秀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高晓松醉驾案被报道后,很多民众的第一反应是‘名人犯案’没准就会轻判,因为有一些‘名人’出现过‘胡作非为’的情况,如吸毒、偷税等。这样的事情一出来,就会招致民众极大的不满,这样的不满情绪对民众来说是共通的,就很容易从一个方向进行爆发。”
王俊秀告诉记者,在撰写中国首部社会心态的研究报告过程中发现,“我爸是李刚”一事突出反映了“群体性怨恨”的社会心态。这种“群体性怨恨”是民众不满情绪的反映。
“我们从近年来民众不满情绪的指向进行分析,发现主要存在几个指向,一个是针对贪污腐败、不作为的官员,一个是针对‘为富不仁’的商人,还有一个就是针对一些不公平的社会现象。”王俊秀说。
王俊秀告诉记者,近年来社会对一些热点事件的角度显示了社会民众的一些心态。
“例如2010年年底,山西省发生一起一对警察夫妇在家中遭杀害案件。案件发生后,媒体和民众关注的焦点始终是这对警察夫妇的宝马车和巨额财产。”王俊秀说,此外,还有2009年发生在湖北省巴东县的“邓玉娇案”、2010年“凤凰少女跳楼案”等都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这些案件本身可能属于个案,但这些案件背后所折射出的社会心态令人担忧。我们经常看到的一种现象是,网友用个人的不满解读以上发生的事件,表达出一种不满情绪,继而形成群体性怨恨。”王俊秀说,要特别警惕这种“群体性怨恨”扩大为整个社会的情绪。
本报记者赵丽
本报实习生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