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孩子在幼儿园受伤,母亲将幼儿园诉至大兴法院,法院判决后幼儿园却迟迟不履行。近日,通过强制执行,幼儿园终于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
小王今年五岁,去年10月26日从幼儿园的滑梯上摔落受伤,花去医疗费近万元,由于达不成赔偿协议,小王的母亲将幼儿园告上法庭。今年3月14日,大兴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幼儿园赔偿小王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1万元。
但此后,幼儿园却始终推脱、拒绝赔偿。看着孩子脸上的伤疤,母亲再次到法院要求对被告采取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表示:“该案件中,幼儿园认为,孩子的母亲在案件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影响了幼儿园的声誉,所以不愿履行判决。”随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的多次协调,终于在10天内,解决了此次执行,孩子的赔偿被送到了孩子母亲的手里。 (荀觅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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