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诉男友索50万“青春赔偿”
法官表示欠条已毁并且没有证人 “官司很难打赢”
3年婚外情被老婆发现后,男子和“小三”摊牌提出分手。不料,“小三”为情所困,坚持不肯离开。男子为脱身谋划“缓兵之计”,先是写下50万元的巨额欠条,后又寻找机会撕毁欠条,并人间蒸发。无奈之下,“小三”将情人诉至余江县法院。但法官告诉小芸,“这场官司几乎没有打赢的可能”。小芸无奈撤回起诉。
婚外情露馅男子欲分手
2006年,鹰潭人小芸大学毕业后回到鹰潭,在一家经营电脑耗材的公司当文员,并认识了一位经常来公司的客户李强,两人慢慢发展成情人关系。今年4月,小芸和李强的婚外情被李强的妻子偶然发现,面对家庭的压力,李强向小芸提出分手。
为脱身约定赔偿青春费
想到自己3年多的青春都耗在这个男人身上,小芸心中感到了极度的不平衡,于是,她用各种手段对李强进行威胁,这让李强感到左右为难。为了应付小芸,李强想出一个“缓兵之计”,他提出给小芸一笔钱,“赔偿这些年的损失”,并写下50万元的欠条。
欠条被毁起诉无门
不久,小芸开始向李强要钱了。但李强称他并没有50万元的积蓄,称还是原意与小芸在一起。小芸很开心,又重新投入情人怀抱。一日,两人在约会时,李强称想看看那张欠条,毫无警惕的小芸将欠条拿了出来。然而,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李强一把夺过欠条并当场撕碎,然后逃之夭夭。此后,李强便没了踪影。
为了要回自己的“赔偿”,小芸来到法院起诉李强,要求其赔偿50万元青春损失费。余江县法院的法官告诉她,现在欠条已毁,当时写欠条时没有一个证人,而小芸又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这场官司几乎没有打赢的可能”。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雨表示,就算欠条存在,这50万元也并非合法债权,50万欠条的产生违背了民法理论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小芸只好无奈地撤回起诉。(文内人物均属化名) (新法制报 宋海辉 黄佳荣 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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