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少女周某因与17岁少年杨某在网上言语不和,发生摩擦,双方互不服软,在网上约好时间、地点后,各带人马携砍刀、管杀刀等工具一决高下,导致数人受伤。5月23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杨某等两人依法提起公诉,周某等人聚众斗殴因未到法定年龄未予起诉,受到行政处罚。
现年15岁的少女周某系湖南省长沙县人,小学文化,案发前租住在株洲县白关镇,同案犯杨某、李某均已满17岁,住株洲市石峰区。周某与杨某在网上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双方争强好胜,互不服软。2010年10月11日下午,周某与杨某在网上互发帖子,相约各带人马一决高下。其后,双方各自召集人马进行准备,杨某一方通过李某邀集冯某等4人,并准备了两根铁管、两把砍刀作为斗殴工具;周某一方则邀集谭某(已治安处罚)、余某(已起诉)等人,准备了砍刀、管杀刀等凶器准备斗殴。
2010年10月11日晚上,周某与杨某双方各带人马在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岭一网吧楼下进行谈判。因双方均要求对方服输道歉,导致谈判失败,周某一方率先发难,双方十余人展开混战,各自动手或持砍刀、管杀刀殴打对方。
在斗殴过程中,李某被余某用管杀刀捅成轻伤,其他多人构成轻微伤。经群众报案后,民警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周某等人因未年满16周岁,尚不构罪,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杨某、李某因已年满16周岁被石峰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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