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律师:饶奋斌(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张女士:我跟老公均是再婚,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随我们共同生活,现在已经15岁了。最近我们因感情危机想要分手,请问律师,如果我们要离婚的话,我需要向他的孩子也即我的继子支付抚养费吗?
饶律师:不需要。依据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你与现任老公再婚时,他跟前妻所生的儿子与你形成了拟制血亲的母子关系。你与现在老公离婚时,这种关系解除,你有权不抚养他的儿子。
于小姐:我应聘到一家公司做文员,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本月初,我患病住院,医生说至少要住院治疗两个月以上,我将病情告知用人单位,遭到解聘。用人单位说,我还在试用期内,他们有权解除合同。请问是这样吗?
饶律师:单位说法不合法。《劳动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患病、负伤,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给予一定的医疗期,且在医疗期内不得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5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按上述规定,你至少应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按照医疗期的计算方法,你医疗期未满,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王先生:三年前我借给朋友2万元,朋友给我打了借条,但没有写还款日期。请问我现在要他还钱有无超过诉讼时效?
马律师:没有。按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另外,追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20年,即债权人必须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起20年以内,向法院起诉,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你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据此借条起诉,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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