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限塑令”主要针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商务部商贸服务司标准规范处处长李嘉建表示,将扩大限制塑料袋使用范围,包括餐馆、医院等场所。但未提到具体的时间表。(5月23日《扬子晚报》)
“限塑令”政策扩容,不仅有利于这项公共政策继续扩大战果,也有助于培养公众的环保素养,减轻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但是,一项公共政策执行范围的拓展,必须建立在执行到位,并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之上。反之,则需要反思制度,而不是政策扩容。
“限塑令”实施至今已三年,虽然看似“活着”,但实际上已陷入名存实亡的尴尬境地。今年1月底,一个“民间限塑政策研究小组”发布了2010年度“限塑令”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经过对杭州、哈尔滨和郑州三个城市的调研,63%的连锁超市坚持对塑料袋执行收费,其他商户中只有26%执行,而农贸市场几乎成为盲点。
国家对于有些商贩变相抵制“限塑令”早已料到。商务部起草的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出严厉处罚措施。与此同时,“限塑令”将塑料袋的生产、销售监管归口到八个部委,并明确了各部委应承担的监管责任。
高额罚款和严密监管,商家应该认真遵守“限塑令”,然而,目前在国内,塑料袋每天使用量超过30亿个,几乎凡有商品销售的地方,就有它的存在。因此,即便所有监管部门都出动,也不一定管得过来。更不用说,像报道所讲,商贩出于竞争需要,商家们难免会出现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动力。
显然,我们不应急着扩大“限塑令”执行范围,而应该反思现行制度的弊端,以及如何增加政策可操作性。目前“限塑令”在执行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其替代品环保购物袋价格太高,消费者难以承受。比如,广东各大超市、商场纷纷推出环保购物袋,平均售价3到5元。这样的价位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一个不小的经济负担。所以,政府应以财政补贴的形式,来支援生产环保购物袋的企业,使其价格降下来;商家也应让利于消费者。
除此之外,还要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比如爱尔兰,由税务部门负责对塑料袋征收高于其采购成本的环境税,通过增加购买成本、传递环保信息和强化政府部门责任来更有效抑制塑料袋消费。总而言之,唯有在严格执行法则、政府承担责任、以及商家让利的多种合力下,才能使“限塑令”稳步推行。 (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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