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来汉,喝了宾馆一瓶过期饮料后食物中毒。日前,一天津男子愤怒地向武汉某宾馆讨要万元赔偿。理由是:这次食物中毒耽误了他回天津的日期,导致复婚未成。
天津市静海县一名叫王兵(化名)的男青年前日到武汉洪山区南湖工商所投诉称,他与朋友两人于本月17日入住位于雄楚大街的某商务宾馆。入住后,喝了该宾馆房间内提供的饮料“果粒汁”,随后觉得身体不适并报警。此后,宾馆人员将其送医检查,诊断为流食性食物中毒,住院两天后出院。出院后,王兵找到宾馆理论,宾馆认为其所饮用饮料不是该宾馆提供,拒绝赔偿。
王兵手上有半瓶饮用过的饮料,保质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25日。工商人员在被投诉的酒店,发现了临近保质期的饮料一瓶,其瓶内饮料颜色与王兵手上的饮料近似。在提供相关票证后,宾馆方承认,消费者饮用的饮料出自该酒店。
情绪激动的王兵称,这次来武汉出差,本想第二天就回天津与其前妻复婚,但“该死的过期饮料”耽误了他的复婚大事。“因不能如期赶回天津,电话内前妻言辞激烈,说我不诚心,拒绝了我的复婚请求。”王兵说。他要求酒店赔偿精神伤害费、误工费、路费等共计1万元整。
经过耐心调解,酒店方承认了过错,最终赔偿3000元。(楚天金报 记者 乔奇 通讯员 徐永峰 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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