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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镇长酒醉驾车肇事致路人一死一伤

2011年05月26日 22: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桂林5月26日电(唐梦宪 伍章明)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交警大队26日向媒体通报,恭城县近日发生一起酒醉驾车肇事重大交通事故,致死行人一死一伤。肇事者蒋宇系恭城县人大代表、恭城镇人民政府镇长。5月25日,嫌疑人蒋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报请检察院批捕,此案成为今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后,桂林酒醉驾车肇事致人死亡第一案。

  26日记者来到恭城县文武路事故现场采访。据附近建筑工地目击者朱师傅说,5月16日晚上8点多钟,他正准备去洗脸,忽然听到公路边传来几声汽车急刹车的响声,有驾车经验的他感到可能出车祸了,赶忙跑到工地大门口看到对面路边停着一辆越野车,车灯紧闭,车后轮下躺着一个人,这时车上下来一男子,打开手机,利用手机的亮光查看车轮下的人,朱师傅看见路边还躺着一个人。然后他见肇事的越野车将路边的伤者拉走,大概十多分钟后,赶来的110交警将躺在路上的人拉走。

  据当晚前往现场办案的交通民警说,他们赶到交通事故现场,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迅速将蒋宇带至恭城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备份待检验,并与恭城人民政府联系由其单位相关人员接回住处约束至酒醒。

  恭城县警方介绍,5月16日晚,蒋宇醉酒驾驶桂CCG886号小型普通客车往城中西路方向行驶,20时40分许行驶至文武路与同向在前行走的李松培、蒋艳玲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李松培、蒋艳玲不同程度受伤,其中蒋艳玲经送恭城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警方称,5月17日县交警大队委托驻桂解放军第181医院对肇事驾驶员蒋宇血样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检验结论是:蒋宇血液酒精含量为225.63mg/d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5月19日经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许可,蒋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24日恭城交警大队下发事故认定书,确认蒋宇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25日,恭城镇第15届人民代表大会第6次会议表决通过罢免蒋宇镇长职务。25日嫌疑人蒋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报请恭城县检察院批捕,依法移送起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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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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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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