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岩松您怎么看韩教授的观点?
白岩松:
不用看,我觉得刚才听完韩教授的说法,跟我之前刚才回答你的问题时候的说法是一致的。因为区别在于80mg/100ml之上和80mg/100ml之下,那一句话你可以变成醉酒驾驶也可以有重轻,情节轻微的话,不一定入刑,我觉得大家的头脑马上就会产生一种错乱,然后很多侥幸心理又诞生了。我们先来看结果,北京从实行了醉驾入刑之后,就是5月1日全国实行,但是在北京的数字显示,跟去年同期相比较,醉驾的行为被查处的减少了八成,原来可能是250起,现在才查到了50起,下降的幅度多快。但是一个个别的语言容易产生误解和分歧的语言,又会使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之下,是不是又会使这种行为重新起死回生,所以我觉得要慎重。
主持人:
还有一种观点,今天我看到,就是说法律上有一个话叫罪罚相当,可能他这个情节的确太轻微了,所以说这个罚是不是应该是?
白岩松:
我再次强调,没到醉酒程度的时候,可能就是罚,到了醉酒程度之后,是不是统一的量刑,也不一定,否则他为什么要拘役2个月到6个月期间呢?这指的是醉酒驾车,但是如果醉酒驾车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甚至造成交通逃逸等等情况,那就不是6个月能打住的了,那就会有更高的刑法对你的这样的处理,所以我觉得这本身并不是说一个容易混淆,它有不同的阶次,法律会针对你不同的犯罪行为都有不同的对待,但是一个底线在于你得达到了醉驾的程度,没到醉驾的时候,甚至不会入刑。
主持人:
在醉驾入刑将近一个月的时候,恐怕我们应该仔细考虑这样的一个问题,就是执行法律的这个严密性,是否要比严厉性更应当率先去考虑?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
2011年5月26日广州首批13宗醉驾案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李启新(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
我们现在起诉的13宗案件里面有5宗是因为醉酒引起交通事故的,造成财务毁坏,有些甚至是在醉酒以后逆行。
解说:
醉驾入刑施行近一个月,从5月1日凌晨第一起醉驾被查,截至5月19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醉驾案15件,共15人,其中5宗造成了交通事故。今天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是已经办结的首批13宗。
李启新:
那我们这批13个案子,首先一个是为了起到宣传、警示、教育的作用,同时加深全社会对这个罪名及其危害性的认识。
字幕提示:
2011年5月25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三起醉驾入刑案件。
解说:
这三个人当中,一个人是因为发生了刮蹭事故,处理事故的时候被民警查出了醉酒,另外两个人是在开车的时候被民警查获的。不管有没有发生事故,结果都是一样的,拘役三个月。
字幕提示:
2011年5月23日江苏常州武进区法院开庭审理三起醉驾入刑案件。
解说:
庭审中三人均以认罪,公诉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醉酒驾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字幕提示:
2011年5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三起醉驾入刑案件
2011年5月17日 9:00陈家醉驾案庭审
陈家:
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原谅我的过失和无知。
字幕提示:
2011年5月17日14:00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案庭审
李俊杰:
我对别人造成威胁,是我的不对。
字幕提示:
2011年5月17日14:30高晓松醉驾案庭审
高晓松:
我没有任何要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就是忏悔,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解说:
集体公诉,公开审理,北京、广州、常州,三个不同的城市,在审理醉驾案件时却都选择了集体审理的方式,似乎在向公众传递着特殊的示范和警示意义。
醉驾入刑施行近一个月里,被刑拘、被起诉、被宣判,全国各地陆续曝出“醉驾第一人”。作为刑事案件,醉驾案件一般要经过三道程序,公安部门侦查、经检查部门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审理判决。而事实上,各地法院对于醉驾案件普遍采用了快办机制。侦查速度最快的从侦查到审理判决只用了4天完成。醉驾入刑执行上的坚决可见一斑。但是以身试法者似乎还是不断闯进公众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