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谋财,几名男子竟然冒充纪检、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将滁州市全椒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慕某绑架,并向其家属勒索30万元巨额赎金(晨报曾连续报道)。在一审宣判后,近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名被告人作出二审宣判。
被告人魏武杰和童友林分别被判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7年零6个月,蒋小连被判有期徒刑3年,杨培斌、孙陪各获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5名被告人还被处以8000元到30000元不等的罚金。
据调查,魏武杰与童友林在实施绑架前就经过了长期的预谋、策划,并实施跟踪和踩点。他们制作了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证、警察证等假证件,伺机绑架全椒县国土局局长慕某。
2010年5月13日,5名被告人一起乘车到受害人慕某的住处,童友林敲门后,拿着事先准备好的“调查证和警察证”向慕某晃了一下,自称其是检察院的。慕某于是出门上了他们的车辆,车开到了当涂县一事先租下的养殖场。
在问出慕某妻子的电话号码后,5月14日魏武杰两次开车到芜湖市,用慕某的手机拨打慕某妻子的电话,自称是纪委的“吴戈”,称慕在接受调查,让其放心,后以慕某身体不好为由让其家人缴纳30万元的保证金。
2010年5月15日20时许,公安机关在铜陵市一宾馆将童友林当场抓获,同时解救了受害人慕某,魏武杰在回到宾馆门口时也被抓获。5月20日和25日,另3名被告人也一并归案。
2010年10月29日,在一审结果宣判后,被告5人均不服判决结果而上诉。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魏武杰、童友林等5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魏武杰、童友林系主犯,另3人系从犯,其中杨培斌的刑期由一审的3年被改判为1年零6个月。(江淮晨报 司家宏 孟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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