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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大学生酒驾闯祸 将工人撞下高架致其死亡

2011年05月27日 11:3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名高校在读生酒后驾车驶上高架,在超越前方大卡车时不慎撞上正在进行高架维护的工人,致人坠落高架身亡。园区法院近日对这起不幸的交通肇事案依法进行了判决。

  肖强今年22岁,是省内某高校的一名在读生。正值放假回家,便约了几个朋友用餐聚会,经不住朋友劝说便喝了三四瓶啤酒。送女朋友回到家后,他便独自一人开着车驶上高架准备回家。当车行驶至东环高架苏站路口附近时,前方一辆行驶比较缓慢的大卡车拦住了前行道路,肖强没来得及多想,一打方向就准备超车。夜间视线不佳,加之前方卡车比较大,肖强根本就没发现,在他超车的道路前方,整齐摆放着几个警示标志,而更前面正有几名高架维护工正在安装高架防抛网。等他发现前面有人,急忙猛踩下刹车,但是由于车速过快,已经来不及将车刹住,几名维护工一见有车撞来,急忙向旁避让,可正在进行作业的维护工贺师傅已经来不及避让了,被撞坠落在高架下绿化带中当场死亡。而肖强的车,撞击高架护栏后才停了下来。

  后经法医学鉴定,贺师傅系车祸致多发伤而死亡。而对肖强的乙醇含量检验报告显示血液中检出了乙醇成分。并认定肖强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法庭上,肖强面对法官和旁听席里的家人,数度流泪,悔恨交加,可悔恨的泪水也换不回被害人的生命。经法院审理认为,肖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对被害人家属积极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取得其谅解,故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肖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法官提醒:酒驾入刑,只是提醒喝酒者别为贪图一时方便而越雷池的法律保障。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酒驾者一时轻率的行为,和他人宝贵的生命和健康,究竟孰重孰轻?请珍惜自己,远离酒驾。(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张伟 石来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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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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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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