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十几岁的少年,本想离家外出闯一番事业,却因为一时的冲动,持刀将人砍伤,最后落得身陷囹圄。近日,园区法院对这起涉少的聚众斗殴案件进行了宣判。
阿魏今年只有十六岁,跟着差不多年纪的表哥晓峰从老家江苏东海来苏打工,来苏后,又结识了表哥的同学阿梁,三个十几岁的小伙子经常在一起,感情处得不错。三人本准备努力工作,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可现实与理想总是存在差距,三人文化程度低,始终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尤其是晓峰,生活的不如意让他意志消沉,为了排遣寂寞,晓峰经常和一些老乡赌钱来寻求刺激。
有一次打牌,晓峰输给牌友阿杰600元钱,当时晓峰身上已经没钱了,便推说过几天再还。事后阿杰多次催讨,但都被晓峰以各种理由推搪。这天,阿杰又来催债,正巧晓峰刚从单位离职,手头正紧,加上心情糟糕,就骂了阿杰几句,阿杰一听来气了,挥起拳头对着晓峰就是几下,还威胁他必须尽快还钱,不然见一次打一次。晓峰觉得受了莫大的耻辱,越想越憋屈,冲动之下,便联系了阿魏和阿梁,央求兄弟们一定要帮他捞回这个面子。阿魏和阿梁出于兄弟义气,就跟着晓峰去“报仇雪恨”。三人来到阿杰经营的职介所门前,见屋子里人也不少,害怕己方吃亏,便立马跑到超市买了三把水果刀,三人持刀冲进店内就是一通乱砍。在打斗过程中,阿魏用刀将阿杰的一个朋友刺伤。经法医鉴定,已经构成人体轻伤。
案发后,晓峰、阿梁、阿魏三人被公安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三人都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因为一时的冲动,给自己的人生蒙上了污点,还将自己送进了牢房。可是后悔却不能作为逃避法律制裁的理由。经法院审理,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聚众斗殴罪,依法分别对晓峰、阿梁、阿魏判处三年三个月、三年一个月及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青少年犯罪的日益增多,反映了当下教育制度中关于社会道德准则教育的不足或者缺失,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父母亲人对孩子关爱的不足。在满足青少年物质需要的同时,还需要对他们人生价值观的发展进行正确合理的引导。(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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