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中心职员张某在抓住小偷后乱用私刑而触犯法律。近日,海淀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
据张某称,2010年7月8日,张某发现洗浴中心员工宿舍失窃,于是他调取了洗浴中心的监控录像仔细查看了小偷的相貌。
2010年7月13日,小偷再次来到洗浴中心伺机行窃,被张某抓了个正着。本应在抓住小偷后报警,但张某却选择了用“私刑”,他把小偷拽到办公室,和另一名同事一起用拖鞋打其双手,还用皮带抽其后背,以此让小偷承认盗窃事实,导致对方全身多处软组织及鼻部骨折,右手第五掌骨骨折,经鉴定,小偷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此后,张某打电话报警,民警将小偷和张某一起带到派出所。
2011年4月,海淀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起公诉。(记者 荀觅 通讯员 赵一晓 王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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