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9:30,韩群凤溺死双胞胎脑瘫儿子案在东莞市第一民法院公开庭审。
根据该院微博直播,本案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李缨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薛枫艳、人民陪审员钟柏茂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机关认为本案被告人故意杀人,行为已经触犯刑法232条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作案时控制能力明显削弱,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韩群凤表示清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意见,当庭表示认罪。(记者赵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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