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河西镇寸村委会苏家营村民陈以振,半年多前用松树棍将17岁的继子苏为葵打死。4月20日,陈以振被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一审判决后,陈以振的家人及河西镇寸村委会10余个村民小组的1000余人联名上书法院,希望对陈以振从宽处理。
为什么杀死了儿子后,家人和那么多村民都要为他求情呢?
继子死在父亲棍棒下
据法院审理认定,去年11月18日上午,陈以振从外面跑车回来,得知儿子苏为葵(妻子和前夫所生)趁家人不注意,擅自将家中车上换下来的零件偷走卖掉,就骂了苏为葵,结果苏为葵逃出家外。陈以振一气之下,携妻子苏红丽报了警。到了晚上8点,苏为葵被警察带走询问。19日凌晨2时15分,苏为葵回到家中。
由于不满儿子所为,19日上午7点左右,陈以振拿了一根松树棍对仍睡在被窝中的苏为葵实施殴打,后来,陈以振再次把苏为葵叫到厨房里,又用松树棍对其进行了教育,20日凌晨1时许,苏为葵在家中死亡。后经通海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书证实:死者苏为葵系被他人用钝器致头部损伤硬脑外巨大血肿而死亡。
情非得已杀死顽劣子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以振有期徒刑13年。而陈以振的妻子、岳父、岳母、亲属及10余个村民小组的1000余人联名上书法院,希望法院对他从宽处理。
家人和邻里都认为陈以振是个爱家孝顺老人的好人,自从来到苏红丽家后,一直为了家里6口人的生活辛苦打拼,还借钱买了一辆农用翻斗车来搞运输。没想到家里日子刚有起色就发生了这样的事。面对这样的打击,这个家庭犹如雪上加霜,即将陷入瘫痪的境地。
据苏红丽介绍,苏为葵虽然不是陈以振亲生,但自从陈以振来到这个家以后,对待苏为葵视如己出,甚至比亲生儿子还要好。然而,苏为葵却非常顽劣,到处偷东西,不但偷外面的,而且连家里爷爷、奶奶的钱也偷,亲戚的钱也偷,继父运输车上的工具、轮胎等等都偷偷拿去变卖。
“苏为葵的偷盗行为在通海县河西派出所、九街派出所、秀山派出所、昆明市公安局都有案底。”苏红丽说,每次发现儿子又有偷盗的行为教训他的时候,他还反过来威胁,说要杀我们。出事当天,苏为葵又把车上换下来的零件偷了卖掉,我和丈夫教育了他几句,他还叫着说,“我不用你管,惹火了我,拿刀把你们两个都杀掉!”丈夫才用松树棍打了他,但打伤后又主动送苏为葵去医治,医治无效死亡后主动报警投案自首。(李继升 李志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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