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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突发精神病把2岁儿子推下水看其溺亡

2011年06月05日 17:33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名患有精神病的母亲,突然病发猛推了年仅2岁的儿子一把,导致儿子从桥上跌落溪中,这名母亲眼睁睁地看着儿子溺亡。不过,这名“狠心”的母亲不用负刑责,因为她是精神病人。但其丈夫怨恨在心,忍无可忍,已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一家三口 曾经很幸福

  这是一起发生在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的案件。日前,宁德蕉城法院霍童法庭调解了这起离婚案:原告陈刚与被告朱兰自愿离婚,陈刚给付朱兰经济帮助款2.8万元。

  2006年,朱兰怀上了陈刚的孩子。2007年7月,两人结婚,同年9月,朱兰生下儿子小俊。后来,朱兰因精神异常被家人送到了医院治疗。

  不幸发生于2009年,当时,已出院的朱兰带着2岁儿子小俊回到娘家霍童镇。4月1日,朱兰带着小俊到霍童溪的浮桥上玩耍,小俊却不慎将左脚的鞋子踢到溪里,朱兰见此突受刺激,冲上去就往小俊的背上推了下;不巧的是,护栏刚好有一个破洞,小俊就这么掉到了溪水里。看着儿子在溪水中挣扎着,朱兰却无动于衷。

  案发后,朱兰被刑拘,但经鉴定她当时属无责任能力,遂被释放。

  儿子溺亡 父母闹离婚

  不过,小俊的去世却令陈刚与朱兰两家关系破裂。双方家庭相互指责、推诿、互不相让,矛盾日益加深。

  今年2月3日,陈刚诉至霍童法庭,要求与朱兰离婚。陈刚的理由是:朱兰父母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女儿,未能履行好监护职责致使她疾病复发,最终造成小俊溺亡,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而朱兰的父母则不同意双方离婚。

  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性,法官虽开庭但未急着下判,而是通过上门面谈、约谈、电话沟通等方式做说理释法工作。经过4个月的努力,最终消除了双方的成见,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见习记者 蔡耀宗 通讯员 张忠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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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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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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