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明明在自己手里,密码也只有自己知道,却被人在25分钟内异地取款17次,数额多达3万多元。为此,事主周女士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家住温岭城东街道的周女士曾在建行温岭支行办了一张龙卡,到今年3月4日之前,卡内余额为34492.62元。然而,3月4日晚上11时41分,周女士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消息,显示她的龙卡“支出一笔2022元的网络ATM取款交易”。
周女士感到非常纳闷,此时正是午夜时间,她当时根本就没有取过款,更不可能在网络上取,于是拨打95533客服电话查询,但始终无法接通。后来她又连续收到该卡现金被支取的信息。
3月5日0时22分,周女士拨打了110报案,但110接线员要求她先自行查询余额,搞清是否真的已被人支取。于是,她马上开车到位于温岭海关办事处的建行ATM机查询,发现自己的龙卡余额只剩118.63元。后来她获悉,3月4日晚11时41分至3月5日0时5分共25分钟的时间内,她的龙卡在广东那边被别人分17次取走现金共3.4万元,另外每笔手续费22元,合计34374元。周女士去和银行交涉,但银行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周女士说,她仅在温岭市范围内建行的营业点或ATM机使用过龙卡,除此之外,既没有丢失过该卡,也没有泄露过密码。现在导致她的龙卡存款被冒取的根本原因,在于银行未能识别伪造的银行卡和存在管理疏漏等,因此造成她的损失,银行应承担全部责任。
5月6日,周女士到法院起诉,要求温岭建行赔偿34374元。
5月26日,温岭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建行方面基本认可了周女士所说的上述事实,但该行代理人辩称,建行不存在任何过失,平时都是按卡号及密码进行交易的,而对于现金被冒取一事,如何查处作案人,目前在技术上他们也无能为力。
最后,在法庭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温岭建行于6月20日前一次性赔偿给周女士现金25780元,其余款项周女士不再要求赔偿。(中国台州网 通讯员 叶长杉 陈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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