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6月5日侦破“4·14”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柳晓宝被抓捕归案。同时排除其放置在居民小区的另一枚利用液化气罐制作的爆炸装置。
4月14日7时49分,吉林市高新区某居民小区发生一起爆炸案。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公职人员赵某,因挪动被犯罪嫌疑人事先放置在其驾驶的警用轿车左前门边的一个液化气罐爆炸装置被炸死。
专案组围绕现场及周边居民小区逐门逐户深入开展走访调查,逐一走访被害人的亲属、同事等接触关系,细致筛查可疑人员及车辆。与此同时,悬赏20万元,发动群众提供案件线索。
经大量调查走访排查,认定一辆银灰色“佳宝”牌微型面包车曾出现在案发现场。据此,专案组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该型车辆及驾驶人员开展“地毯式”排查。
6月2日,专案组民警在一居民小区排查时,发现一男子形迹十分可疑。经确认可疑人员叫柳晓宝。6月4日,通过调查锁定柳晓宝具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5日8时许,专案民警在其姐姐家将犯罪嫌疑人柳晓宝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柳晓宝对自制爆炸装置,实施“4·14”爆炸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柳晓宝供认,案发当日还在丰满区某居民小区解困楼,放置了一个同样的爆炸物。专案组立即组织专业排爆力量赶到现场,迅速查找到尚未引爆的煤气罐爆炸物,并及时成功排除爆炸装置,消除了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
经查,犯罪嫌疑人柳晓宝曾于1992年因琐事将邻居李某打成重伤后外逃。2000年,被抓捕归案后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3年12月末提前释放。
吉林市警方提醒市民提高警惕,发现不明物品或可疑物品,一定要及时报警,切勿轻易搬动或擅自处理。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周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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